咸阳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咸阳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7-07 23:02:30文/高考志愿库

从咸阳市教育厅获悉,咸阳市今年入学政策保持不变,8月31日前须满6周岁。

3月16日,省教育厅发文明确,“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仍为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入学政策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咸阳市也执行此入学政策。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今年咸阳市坚持实行划片入学、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定入学对象。另外,由于特长生招生未有明确执行标准,因此,所有入学者皆按普通生对待,实现公平入学。

“单校划片已实行多年,目前全市100%的公办小学已实现单校划片就近入学。”该负责人称,“全市共有公办小学750所,划分750个学区。去年入学57927人,今年预计约5.9万人。”就近入学一般按照户口所在辖区、现居住地相结合的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针对人口分布、学校规模等综合因素划分片区及服务范围,符合条件的皆可入学。另外,对于随迁子女,父母其一方须有本地务工证明,及至少常住一年的居住证。军人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政策性借读生,则按照省上标准,符合条件皆可入学。

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妥善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市区要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作为入学工作的重点,与公安、工商、计生、社区及村民委员会联系,全面摸底,准确掌握随迁子女数量和分布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接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分学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对确因容量限制、接收有困难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就近安排到辖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确保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学区以外学生,必须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需提供的资料、申请和报名程序等政策,并向社会公布。

2.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入学。各中小学校要建立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档案,督促监护人依法按时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切实落实“一册两表四书”制度,及时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对未按时入学学生家长发送“辍学学生督促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送子女入学;对经督促仍未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报告当地镇办及时向其送达“不按时入学学生家长处罚通知书”,对家长进行处罚,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强制其送子女入学。

3.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入学。要积极与当地残联、民政部门联系,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做到“一生一案”,确保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

4.重视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要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妥善做好符合条件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要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其意愿自主选择公办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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