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小学入学政策年龄调整范围,最新小学生入学政策年龄尚未公布,请参考往年公布情况!
山东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其中说明:
“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
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
全省不作统一规定,
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
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截图)
很多小伙伴问:
以上文字简而言之,就是说
山东小学生入学截止出生年月不再限于8月31日
而那句“对于入学政策年龄不作统一规定”
是不是意味着不满6周岁也可以上小学了?
NO!!!
权威解读来啦
记者就此咨询了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据了解,国家、省和市级教育部门从未明确规定必须以8月31日作为时间节点,来界定孩子入学政策年龄。
实际上,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入学政策年龄以8月31日界定是各县市区根据本区域教育资源等情况具体设定的。
山东省教育厅昨日下发的《通知》中,“对入学政策年龄不作统一规定”并不是意味着不满6周岁可以随意让孩子上学。根据规定,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该接受义务教育,不满6周岁的能否上学要视各县市区实际情况而定。
【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小学一律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实行对口划片招生。各地要科学划定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严格按照学区进行招生,有条件的可实行弹性学区或多校划片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由设区市统筹制定,跨市、县(市、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应在新生报到后2周内将招生结果报送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同时,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高中???
【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高中学校的考试招生,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推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或“分数+等级”招生录取模式,完善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办法。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自主录取学生。
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建立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统筹做好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
【规范招生行为】
在高中招生方面,要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学校要将自主招生的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减少和严格控制高中招生加分项目与分值,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完善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