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临沂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临沂教育局关于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年龄政策并未改变,要求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拟在我市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划片入学。
《意见》中提到,今年临沂市继续使用“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台于6月1日向社会开放。各县区的招生入学政策、招生时间安排、咨询电话等通过平台发布。
《意见》要求,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拟在我市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划片入学。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适龄儿童入学均需在“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有条件县区,也可以使用此平台报名。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兰山区统一组织实施。
针对非本区域户籍学龄儿童入学问题,《意见》要求,不再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小学一年级招生不需要提供学前教育证书。
在招生时间上,《意见》中要求,各学校招生工作原则上在7月30日前结束。新生电子学籍档案须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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