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下面小编整理了河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登录网址,欢迎点击登录!
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要求
1.做好毕业升级工作。各省要按照毕业升级升学通知要求,抓紧时间于7月30日前完成毕业年级在办业务处理和学生毕业操作,尚未按要求报送应急预案的省份务必于8月5日前上报,未按时报的,将纳入相关诚信记录。毕业升级期间,各省须加强系统运行环境日常巡检,及时排查解决省级学籍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存在的运维问题,需要教育部协助解决的请及时沟通。
2.做好招生处理和学籍接续工作准备。学籍系统将于8月10日完成年级升级,升级后即可开始招生处理。招生处理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不得将学籍管理作为抢生源的工具。各地须按照今年的学籍接续工作相关安排,做好与学前、中职接续工作准备。
3.抓紧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继续抓紧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需要教育部协调处理的,要及时沟通协商。河北、河南、广东应分析原因,加大力度减少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湖北需加强督促减少毕业后跨省就学(转出)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
4.落实关于规范学籍管理相关工作的要求。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学籍管理通知)中关于转接学籍、新建学籍、学籍号等相关要求,规范学籍办理工作。
5.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6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工作。对查重发现已在其他学校建立学籍的学生,上报名单的省份要督促学生实际在读学校通过转学方式调取已有学籍,并告知家长。
6.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各地要继续推动问题学籍处理,做好佐证材料的审核把关,需要教育部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涉及正式学籍号问题学籍的处理,可参照规范学籍管理通知的相关要求。广东、浙江身份证重复问题学籍总量均超过6万个,需特别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减少问题学籍存量。
7.推进自建系统对接工作。请各对接省份根据教育部反馈的问题线索,结合毕业升级工作相关业务办理时间要求,做好系统对接相关准备工作,并加强与教育部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8.加快开展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尚未定级的青海,以及尚未备案的广西,要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督办函(教基一司函〔2016〕41号)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尚未开始测评的9个省份,要抓紧进行。
9.贯彻落实处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各省份要按照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配合教育部做好群众反馈学籍问题的核查处理,并根据教育部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统计情况,进一步做好涉及本地的学籍管理问题投诉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