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四“不得”
增城区教育局强调,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不得增加学生的负担。未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录取,区教育局不得为其在学校办理学籍。
民办初中招录流程
4月15日后
民办学校公布招生方案
6月1日至10日
家长可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学生报名信息及1至4个民办初中平行志愿
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2天
民办学校开始招生,3天内完成
7月18日前
民办学校完成学籍建立工作
(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7天至第9天进行第1次补录,当年8月25日至8月31日进行第2次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