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云中路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和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忻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忻教发【2015】29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府教字【2015】41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忻府教字【2015】4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1、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不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以学科竞赛成绩和学生平时学业成绩作为选拔新生的依据,不以任何名义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
2、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核定的规模、规制和班容量招生。
3、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和山西省规范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的“八项规定”。严禁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行为。
4、严格按照“均衡编班”要求,实行电脑随机编班。
5、严格所有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热情接待社会来访。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文华
副组长:刘志勇赵成杰
招生办公室主任:赵利文
招生监督工作组:
组长:刘志勇
成员:李婧张俊青(教师代表)
招生信访接待组:
组长:赵成杰
成员:李耀文马艳春郝晓娇(家长代表)
三、招生计划:
我校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4个班,每班45人,共计180人。
四、招生范围:
1、年龄范围: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本校区服务内适龄儿童。
2、学校服务范围: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云中路,南起火车站广场北路,北至团结路(6路公交车线)。
(2)东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利民东街,北至学府东街。
(3)根据《忻州城区部分生源调整分配情况》,五台山大酒店旁地税小区调整分配为我校服务区。
五、报名条件及所需证件:
1、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四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按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3)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须持有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4)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8月31日前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报名须持有户口簿、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租赁住房协议》备案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指本市其他县、市户口,外市户口和外省、市户口),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父母双方(至少一方)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5、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8月31日前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租赁住房协议》及房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证明和城区内“无房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6、政策性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7、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市政府批复文件、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统一开具证明到学校审核报名。(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8、情况特殊的服务区内的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须持有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先由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登记核实后,由招生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
9、其它特殊情况,也先由招生工作人员登记核实后,由学校招生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不能决定的,上报教育局,请示后再做安排。
六、招生时间及程序:
1、6月25日前向社会公示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0日??7月25日范围内新生报名。
3、8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
4、8月15日前将学生的《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中。
5、8月28日前,均衡编班,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6、9月15日前,通过学籍新生注册系统,为入学新生建立学籍档案。
七、报名地点:学校南楼一楼一(5)班教室。
八、招生咨询电话:0350?3336818联系人:赵老师
九、相关说明:
1、所有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逾期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报名手续。
2、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3、学校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报名时必须家长本人亲自办理,其他人代理一律不予办理。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严禁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行为。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350?33388020350?33368030350?3336805
(此招生方案仅限于招生使用。)
附:服务区图
另:根据《忻州城区部分生源调整分配情况》,五台山大酒店旁地税小区调整分配为我校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