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沙坡头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办法
小学入学
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学校要确保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各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一、有文昌镇、滨河镇户籍,具有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宅地证、户口簿。投亲靠友的户籍要有法律规定的相关证件,且居住满一年以上。二、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缴税正式票据、户口簿。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出具务工单位的证明、合同、工资发放册、租房合同、户口簿等证明。四、购买市区房屋者的子女入学,必须有房产证或交款正式票据、户口簿。且入学者与购房者必须是父子或母子关系,旁系和隔代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其它镇(乡)、学校入学范围不变。
初中入学
1.沙坡头区不统一组织小学毕业会考。各学区、学校按照正常的教学要求,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任务,在7月5日前完成小学毕业考试及其它各项工作。毕业考试成绩只作为评估和考核学校、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不作为学生升学的依据。
2.宣和山羊场完小的毕业生到宣和中学就读。东园镇郑口村的小学毕业生到郭滩学校就读,也可以到观音学校入学就读。
3.文昌镇、滨河镇各完小和韩闸、八字渠完小、香山乡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市区中学分布及入学招生计划,结合毕业生在小学就读学校位置、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划片入学、统一调剂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分别到中卫二中、中卫三中、中卫四中、中卫五中、中卫六中就读。
4.迎水桥铁小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中卫五中就读,户口在农村镇(乡)的也可就近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5.香山地区各小学的毕业生到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其它镇、学校的服务范围不变。
6.中卫二中、三中、四中只安排计划内的香山地区学生住宿,五中不安排住宿,六中安排计划内的学生住宿,禁止学校安排服务范围外的学生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