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小学初中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和学费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7-19 08:09:07文/高考志愿库

潍教函〔2015〕5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有关直属学校: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有效减轻小学生心理压力和课业负担,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4]2号)精神,现就做好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教,规范管理,促进发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形成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机制。
二、招生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原则上立足于本县市区招生。位于中心城区(奎文、潍城、高新、经济、保税区,下同)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主要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报考中心城区民办初中的学生只能选取中心城区的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其他县市区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三、录取方式
1.实行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严禁通过测试学科文化知识方式录取学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可以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严禁依据学科竞赛成绩录取学生;严禁通过幼儿园或小学推荐“学科特长生”方式录取学生;严禁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学科考试成绩单、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和等级考试证书等标志性成果材料;严禁用测试学生家长的方法录取学生;严禁通过培训机构等组织变相招生考试,严禁民办学校到幼儿园、小学通过任课教师选拔学生。
民办学校组织面谈要在学生报名后到招生学校现场确认时一并进行。民办学校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通过面谈交流环节,对学生的身体状况、思想行为、学习能力等进行了解。民办学校要制定规范的面谈程序和方法,严禁利用面谈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测试。面谈过程要向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面谈的方案要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方案)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开。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招生简章(方案),民办学校不得组织招生。招生简章内容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程序、面谈方案、录取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民办学校招生要邀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方案)审核后,统一将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邮箱:wfmbjy@126.com,电话:8096352。
四、时间安排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及录取工作原则上在暑假开始后、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前进行。


2.潍坊市中心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www.wfmbzxx.cn)。学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9日,学生不方便在家网上报名的可到招生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
3.潍坊市中心城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并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其中,潍坊中新双语学校、奎文区德润国际学校(小学部)报名并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8-1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8月20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


五、收费管理
根据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费标准提高的,收费标准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录取费等;严禁变相收取赞助费等方式录取学生;民办学校收费时必须向缴费者开具国家规定使用的收费票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
民办学校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员退学的,应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学生注册入学后,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
六、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流程,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各民办学校要签订责任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民办学校要设立招生工作开放日,将招生政策规定宣传至学生和家长,共同营造良好招生氛围。市教育局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列入度对县市区教育综合督导范围,对违规县市区扣减督导分值;情节严重的,停止招生并取消办学资格,对有关负责人年内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791010,809635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民办学校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潍坊市教育局
6月2日
附件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时间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备注
6月30日前
县市区
教育局、学校
审核各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报送到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备案
工作方案包括: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收费面谈程序、标准、报名、录取时间安排及其他有关事项。
6月30日前
县市区
教育局、学校
县市区教育局与民办学校层层签订招生工作责任书
7月5-6日
中心城区
教育局、学校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7月7-9日
中心城区
教育局、学校
民办初中现场确认、面谈
民办小学现场报名、面谈
7月12日上午
中心城区
教育局、学校
民办小学、初中电脑派位
7月12日
中心城区
教育局、学校
民办小学、初中公布录取结果
潍坊中新双语学校、奎文区德润国际学校(小学部)报名并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8-1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8月20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
7月30日前
各县市区
教育局
县市区报送招生工作总结(各校报名人数、录取人数、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
报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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