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招生90%以上就近入学
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秋季,原则上每所公办小学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全部按就近入学方式确定;每所初中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90%以上按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各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该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且户口、住址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新建小区、插建小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住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此外,从今年招生起,共有房产不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共有房产除外)。
为最大限度满足家庭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该市在制定招生政策时更加人性化。根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安排就近入学。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由其父母提供拆迁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由现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在招生时间安排上,市区6月24日-26日,小升初跨县域转学学生到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办理提前转学手续,同时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手续;7月4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石家庄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7月19日前完成小学招生工作;8月3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各县(市)招生时间参照市区安排自行确定。
河北石家庄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表安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