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入学工作,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
未在规定时间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属地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入学。区直地区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安排,乡镇地区由乡镇教委办安排。
3.实行计划管理。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区教委结合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通州区小学、初中招生计划》。
4.加强学籍管理。
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