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批准且考核获得良好以上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艺体特长生的招生数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招生项目及招生名额由区教育局统一编制(见附件5、6)并报市教委备案并公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报名、测试工作由有关学校组织实施。各有关学校拟录取的特长生名单经区教育局审定后,由区招生办组织录取。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确定的项目、名额实施招生工作,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一安排至本区公办初中或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学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
民办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招生计划见附件2、3)。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核准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要求学校及时纠正。
(二)本市民办学校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5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8日-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