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月考周考 公布学生成绩排名

更新时间:2023-07-22 23:11:42文/高考志愿库

山西省基础教育将进行全面改革,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的意见》,包括家长和学生最为关注的考试评价改革也提上了日程,今后山西省严禁中小学组织月考周考,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成绩排名。

此次改革将从课程实施水平、课堂教学改革、管理育人模式、学生学习信息化水平和考试评价改革5个方面着手。

考试评价改革是其中的最大亮点。今后山西省将鼓励各地各校探索创新科学多元的学生成长综合评价机制,突出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及社会需求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同时,将规范考试管理,减少考试次数。小学一年级至三年级原则上不组织统一考试;四年级至六年级语文、数学、科学、英语每学期组织一次书面考试,体育组织一次测试,其他学科可组织考查;初中阶段语文等文化类科目每学期可组织一次书面考试,体育组织一次测试,其他学科可组织考查;高中阶段组织各学科模块结业考试,体育每学期组织一次测试。严禁组织月考周考,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成绩排名。

考试内容也要改革,发挥考试评价的正面导向作用。课程标准是考试命题的唯一依据,严禁超标准命题,中考不再印发考试说明。语文等文化类科目采用书面考试;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等采用操作考试;体育采用实地测试;其他课程采用考查。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其他课程中实践活动的命题和考查办法;探索理科实验教学的命题和考查办法;探索学科素养、学科能力的命题和考试办法;探索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的考查、评价办法;改进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的命题和考查办法。另外,将拓展学生评价领域,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在完善国家课程考试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学生学习校本课程、参与学生团队活动的评估方式和成绩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学生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个性特长、标志性成果、发展潜能等综合素质的记录、考核和结果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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