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微博)了解到,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通知》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成都市教育局近期对规范区(市)县小升初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在招收艺体特长生过程中,严禁进行文化课考试。
艺体生招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
招生学校应为市级以上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或市级以上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且原则上已实际招收了小升初艺术、体育特长生的
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初中招生人数的5%以内。民办学校在制定招生方案时,应对招收具有体育艺术专长的学生统筹考虑,确保公平公正,以促进学校体育艺术发展。
阳光招生确保“五公开”
此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小升初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应统筹好招生的工作流程及具体环节,坚持“招生计划及章程、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办法、程序和结果”五公开,切实保障考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招生学校要成立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严格执行全市招生的相关规定,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严禁进行文化课考试
根据《通知》规定,学校在招收艺体特长生过程中,严禁用艺术、体育特长生指标招收不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严禁进行文化课考试。对在录取中出现的问题,学校要向考生及家长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严肃处理。
4月21日前汇总报送
按照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于2017年4月21日前将申请招收小升初艺术、体育特长生学校汇总表报送市教育局;每年9月底前报送各区(市)县小升初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各学校招生项目及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