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时间表
月份日期工作内容
4月4月10日前镇(街)将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公布招生工作行事历。
4月15日前1.以区为单位发布学校招生方案;
2.以区为单位,将本辖区的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
3.4月14日举行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4月30日前各区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辖区内学校招生计划相关数据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5月5月25日前1.以区为单位,向社会公布随迁子女学位数,同时报送市教育行政部门;
2.5月25日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6月6月25日前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普通借读生分数线及学位数。
8月8月1日前区教育行政部门第二次公布剩余学位数及积分入学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