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2017年6月20前户籍在渝北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升初的6月20日之后到就读小学查询录取初中,再带资料到录取初中审核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登记)。
相关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随务工父母到渝北的城区、镇区(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小学到到对应教管中心,中学到对应学校报名登记。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且工作时间在3个月以上(2018年起须在6个月以上);
4.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5.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6.小学新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7.入学安排承诺书。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须经区教委备案,4月1日后可进行报名登记。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即6月20日开始报名审核)。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8中渝北校区招生范围
2017年八中渝北校
区招生范围:融创嘉德项目F60-1/02-1、F30-1/02、F32-1/02地块,鲁能中央公馆项目F51-1、F46-2地块,公园大道项目F69-1、F70-1、F78-1、F79-5、F71-1地块。
4月15日起,八中渝北校区招生范围的小区物管(采用张贴通知或电话通知)通知业主,到物管处进行初次登记。
5月19日前,小区物管将登记的名册和印证材料复印件报送至区教委204室,基教科将具体负责材料初审工作。
6月20日前,由物管通知业主到基教科进行资料的审核,审核时,带上户口簿、房产证、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原件。
6月30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区教委将录取名册交由重庆八中。
7月20日前,由重庆八中发放审核合格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家长需提前准备材料,如房产证原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户口簿原件、小学毕业证原件或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