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运城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
1、年满六周岁;
2、具有本市区户籍;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市区户籍儿童:
房产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服务区学校就近入学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运城市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3、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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