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廊坊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
1、年满六周岁;
2、具有本市区户籍;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市区户籍儿童:
1、区域内适龄人口。需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区内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军官证或士兵证、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非区域内户籍、在服务区购买固定住房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已购住房并入住但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本年度居住小区物业缴费依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子女不随房本持有方的,还要提供结婚证。
注:以上三种情况家长将相关证件的原件和一式两份复印件提交服务区学校,由教育局统一核查。
4、市区单位集体户口(包括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人员适龄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所租房屋的备案登记证、租房协议)、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单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廊坊市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3、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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