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西宁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7-12 14:31:33文/高考志愿库

西宁城区小学一年级预报名开始啦

2018年西宁城区小学(不含三县)一年级招生工作启动,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及招生工作的和谐有序,教育部门提前发布相关招生入学政策告知。

入学政策年龄及确定依据

一是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二是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权利。

三是根据西宁城区(不含三县)一年级教育资源总量及学龄儿童总数测算,现有学位只能满足6.5周岁以上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政策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求。

2018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为:2012年2月29日前出生的西宁城区(不含三县)户籍学龄儿童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流动人口学龄儿童(具体政策规定见后面内容)。

预报名方式

2018年一年级入学儿童必须提前在西宁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预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平台上预报名,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4月30日。

家长可通过三种方式给孩子预报名:一是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家中登录预报名系统,为孩子进行预报名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二是在园适龄儿童家长也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预报名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三是在外地上幼儿园(未上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为孩子进行预报名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

城区户籍儿童预报名所需材料

西宁城区(不含三县)户籍适龄儿童预报名登记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流动人口子女预报名所需材料

非西宁城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报名时按《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法规“两稳定两一致”(两稳定: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两一致: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要求,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登记。

相关证件包括:(1)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不含三县)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中须含适龄儿童);(2)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不含三县)一年以上的有效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3)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不含三县)一年以上经商、务工、柔性引智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证明,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柔性引智人才出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西宁市高端人才子女入学证明书》)。(4)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簿(户口薄须含适龄儿童户籍)。

严禁提交虚假报名材料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联动公安、房产进行复审。若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1)西宁城区户籍(不含三县)学龄学生一律取消划片入学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分配。(2)非城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取消到公办学校就读资格。

正式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7-30日为小学新生正式报名时间。城区户籍(不含三县)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登录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参考划定的各学校学区,将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相关证件提交给招生学校进行现场核对验证。由于学校学位限制,对符合入学政策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实施调剂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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