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此前,教育部1月发布通知提出,到,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
之所以要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全部取消特长生招生,是因为只要有特长生招生存在,哪怕只占1%的比例,就可能存在特长招生异化的问题。不过,取消特长生招生,不应当让公众产生不再重视学生个性和培养学生特长的错觉,应当通过改革教育评价体系,落实、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促进中小学重视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培养。
本来,特长生招生是给部分有特长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升学选择和录取优惠,以关注其兴趣发展,但是,小升初特长生招生和中高考加分一样,都存在被异化为“特长教育”的问题。为通过特长生招生考试,有的家长不管孩子有无兴趣和特长潜质,都把孩子送去培训班,培训机构也把针对特长生招生进行“特长培训”视为商机,这加重了孩子的学业负担,也让特长生招生变得极为功利。
这和特长生招生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培养、发展学生特长的本意是背离的,其结果并没有真正促进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发展,特长培养更多地成为了择校的手段。此外还滋生了“特长生招生潜规则”,在严格实行就近免试入学之后,如果依旧保留特长生招生,就容易成为少数“特殊家庭”子女择校的通道。
不少人担心,取消特长生招生,可能导致家长和学校都不重视学生的特长培养。由于我国对学生的评价主要实行分数评价,不论是学校还是家庭,都对学生的个性、特长关注不够,之前推出特长生招生,以及实行中高考加分政策,确实有引导学校、家长重视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的意图。所以,如果只是简单取消特长生招生,而不进行相应的办学改革,确实可能出现人们担心的问题。
取消特长生招生之后,关注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应当主要通过两方面实现。一是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由民办学校给学生提供差异化选择,包括个性与特长发展的选择。在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阶段,都是由公立学校保障基础公共教育,由私立学校提供差异化选择。我国现阶段的问题是,有的大城市优质教育集中在民办小学、初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民办学校择校热,在较为单一的教育评价体系之下,各校的办学特色并不鲜明,受教育者选择学校,关注的还是学生的学业质量。鉴于此,需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缩小校际差异,包括一些城市公民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差异。
二是落实和扩大中小学的办学自主权,让每所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有更大的自主办学空间,在办学质量均衡的基础上办出学校的特色,在办学中,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评价。目前,我国初高中已经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其中包括对学生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特长评价。这要求学校开设相关课程,组织学生社团活动,关注学生的个性、兴趣培养。
我国以前专门开设一条特长生招生、培养渠道,是因为升学评价体系单一,学校办学缺乏自主权,这种模式是不可持续的。今后,特长生的培养,应当结合中高考扩大学生选择权的改革,融入到学校的整体教育教学活动中,包括实行选课走班、建设学生社团、开展小课题研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学习,参加社团活动与研究活动,由此培养自己的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