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政策年龄
(一)入学政策年龄
2017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19日向户籍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二、报名入学时间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3:30
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条件:本区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地址相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须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
2.入学办法:按照各校招生简章于5月20日、21日到所属学校报名。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所属学区片学校。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本区内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地址不一致。
2.入学办法:按照各校招生简章于5月20日、21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学校。
(三)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实际居住在本区。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按照各校招生简章于5月20日、21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学校。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与本区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
2.入学办法:入学前一年的11月份到所属学校预约登记。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未进行预约登记的不予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务工就业证明及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学校。
(五)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1.入学办法:华侨子女、港澳台子女按照各校招生简章于5月20日、21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外籍人员子女分别到塘沽实验学校、大港一小报名。
2.所需材料:港澳子女应出示学生本人及父母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现合法固定居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子女应出示台胞证、现居住证明和原接受教育程度证明,并持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统一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籍子女需提供本人有效护照、签证、旅行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出生证明、在津的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外籍学生父母需提供有效护照、签证及外国人居留证件及职业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地点: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学校。
(六)残疾儿童入学
符合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咨询方式如下:
天津市聋人学校
地址:河北区正义道嵩山里
电话:24575518?8030、8033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号
电话:88252812、88250883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兴华里学校
地址:滨海新区塘沽徐州道11号
咨询电话:25341488-106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启智学校
地址:滨海新区汉沽新村23号体育场小学院内
电话:67163608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东2号
咨询电话:63211193
(七)民办学校
本区民办学校为天津泰达枫叶国际学校、天津华苑枫叶国际学校。具体招生办法见学校5月12日公开的招生简章。
四、咨询电话
滨海新区:66897259
各功能区咨询电话
开发区:2520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