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说,某些在职场上比较抢手的教授,每隔三五年就换一所院校,聘期一结束,立马大抬身价,学校不答应就跳槽走人。这种被讥之为“职业跳槽教授”的“杰出人才”,流动的主要目的是逐利和谋官,流动一次就抬一次身价,其“跳槽”手法和时下的“炒房”并无二致。
“职业跳槽教授”的出现,折射的是高校人才流动的无序状态。“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的人才争夺白热化,狭隘的人才观和急功近利的心态更为头顶各种杰出人才帽子的人提供了现成条件。人才流动暴露出的问题,如果不能倒逼相关制度规范的不断完善,那么,随着高校学位点评估的启动,这种“炒房式”跳槽的现象恐怕会更多,这对刚刚开始的“双一流”建设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着实令人担忧。
跳一次槽抬一次身价,把逐利谋官视为“价格发现”的过程,遵循的正是典型的市场法则。杰出人才在流动中不断自抬身价,反映的是智力资本通过市场参与分配逐利的冲动,已经开始渗透到大学校园中来,其表现就是部分杰出人才,希望用市场法则主导大学校园里的利益分配。有一点必须指明,杰出人才以技术或其他智力成果为资本参与市场分配,遵循的是市场逻辑,但在大学校园里,利益分配格局是在学术导向下形成的,不可能完全以市场法则行事。可能会有人拿自己的学术水平和资历,和那些与己相当的市场人士对比,在对比中确定自己的价码,这无形中混淆了市场导向和学术导向的边界。针对“双一流”建设背景下人才流动的新情况,区分这个边界,是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时应该考量的因素。
个人可以追求利益,但任何利益最大化的可能性,都只能在基本国情的限定下得以实现。人才流动的预期收益不能简单套用市场逻辑,也不能简单和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比。在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脱离了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考虑自身利益,很可能
会和大环境产生某种不协调。像有媒体描述的那样,不否认在多数人老老实实“等红灯”的时候,少数杰出人才能从天而降直接就杀到了“马路对面”,现在也确实有这样的机会,但这不应该成为普遍的人才流动模式,更不应该成为精英群体的价值追求。其实,不仅是高校的杰出人才,其他领域的社会精英,最终也只能在和民众的共同奋斗、共同劳动中逐步实现自己的利益。何况以国内水准定义的“杰出”,还不等于国际水准定义的“杰出”,规范高校人才流动秩序,这个因素是否也得考量?
大学对社会的引领作用,包括价值观和道德等层面的引领,主要是通过大学里的知识精英们实现的。大学里的杰出人才,是知识精英中的精英,虽然不必苛求其中的每个人都成为道德楷模,但希望他们具有基本的职业诚信并不为过。如果知识群体金字塔尖的杰出人才都敢把“跳槽”玩成“炒房”,引领社会固然是奢谈,如此汲汲于逐利谋官的教授们,还能给一所大学、给自己的学生,留下值得追忆的精神财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