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市水利局突出“三个重点”深入开展述职述廉活动,每名党员干部逐个汇报了一年来个人的履职履责、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对照《准则》、《条例》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有力推进责任落实。
突出党性修养。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针对问题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剖析,提出了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整改措施。
突出纪律规矩。联系实际,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对照《准则》找不足,对照《条例》找问题,坚决执行党的纪律,不逾越、不触碰,做廉洁自律表率,严格践行履职,让党员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自觉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纪律规定。
突出责任落实。详细报告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认真分析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更好融合、相互促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对照《准则》《条例》查摆的问题及表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我县积极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两项法规,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
新《准则》和《条例》出台后,我县立即组织开展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熟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牢记《条例》中要严格遵守的规矩,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测试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广泛进行宣传。
我们把学习资料发放到全县各单位,同时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对《准则》、《条例》进行了全面宣传和详细解读,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悉范围,请群众对身边的党员进行监督,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抓好贯彻执行。
今后我们将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全面管党治党的标尺,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从改正自己认为“习以为常”的小毛病做起,切实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示范引领,成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四是做到结合实践。
做到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要求领导干部对照《准则》和《条例》,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认真整改;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并将《准则》和《条例》作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与促进林区经济发展相结合,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将《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标尺,全力推动生态文明、林区改革、产业招商、全民创业、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决定予以修订,于10月18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称为“改革开放后最简洁的廉政准则和最严的处分条例”。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的权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准则》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不仅仅只是针对反腐败斗争,对于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并不仅仅是印印文件,发发通知,在组织学习一下就可以的,宣传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执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对照《准则》和《条例》,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找差距、查风险、做改进,党组织要经常组织党内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要做到及时纠正党员的不恰当行为,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常态,形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行“三严三实”,在组织上由内到外,在社会上以上率下,从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