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
认识偏差
当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推进这项工作的现实要求之间还不完全相适应,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必须引起警惕。
抽象地认同。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
有选择地支持。站在局部利益的立场看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管8小时以内不管8小时以外,对严管狠治实际上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
摇摆观望。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认识上的局限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性。要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思想认识的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督促检查,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深化各方面的认知和认同,以激发和释放更大的主观能动性。
重心偏差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义作了系统阐述,十分鲜明地指出了管党治党的重心所在、关键所系。现实中,对从严治党究竟应该重点管哪些、突出治什么,有的还存在一些偏差。
不准。对严管的重点简单按照所处的职务层级来划分,抓不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甚至以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简单划分来确定是不是重点。
不实。没有把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统一起来,面对如何突破思想管理这个难题、制度落实这个难点,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不够。
不当。尤其在基层,面对规范津贴补贴、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新情况,过分地突出激励和关爱,反而将从严这条主线放到一边。这些现象,实际上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本质本义的曲解和异化。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重心偏离的,及时调准焦距,在从严治党上真正抓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不当
全面从严治党,既有一个态度问题,更有一个方法问题。各级党组织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实践,但仍有一些因路径选择不同而影响到推进成效。
与群众脱离。把从严治党仅仅作为党内的事,搞内循环,拒绝走群众路线,有意无意地排斥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习惯于围着上级监督打转转,对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不放心不放手。
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在教育引导上重视不够、作为不多,导致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真正紧起来,存在走过场心态、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日常和基础工作跟不上,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风险点防控不到位,关键点规范不明确,缺点提醒纠正不及时,从而导致边管边犯错误,边严边出问题。
与发展脱轨。把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搞成两张皮,在从严治党上仍然囿于过去的老套做法缺乏与时俱进,习惯于人治思维而缺乏法治思维。应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在运用过去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流程再造,走与群众相联系、与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相统一的路子,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始终做到严之有道、严之有效。
明确检验标准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衡量。抓党的建设既然是各级党组织最主要的工作,就必须赋予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检验标准,对于落实责任具有规范性导向性意义。
看发展。党的建设与党所领导的事业从来紧密相连、密不可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直接体现在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上,间接反映在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上,这两者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把这两者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看民生。党的建设是为了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追求,能否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变化,是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社会指标。
看党员干部状态。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既是参与主体,又是落实客体,这项工作是不是真正严到份上、管到位上,可以从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行为状态和作风状态上得到直观反映。如果一个地方党员不像个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始终突出,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大量存在,那就是对其管党治党成效最直接的否定。我们必须突破过去对党的建设缺乏衡量标准,导致评价模糊、责任虚化的困境,把标准和责任有形化,算出明白账,打好考核牌,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根据纪检监察系统领题调研要求,我们就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课题,走访了部分老干部、老党员和群众代表,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查阅了有关文献、资料以及媒体介绍的有关案例,结合我们查办及身边发生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简要地谈谈当前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主要表现、产生的原因以及治理对策。
一、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主要表现
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准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当前,有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经不起资产阶级思想的诱惑,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如下:
1、政治不坚定,理想信仰缺失。极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我行我素。有的在原则问题上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甚至丧失党性原则;有的党员干部信封建迷信,信风水大师,不信马列主义。如,有的党员干部或“走出去”,给祖坟迁“宝地”;或把“大师”请进来,在办公桌脚底贴道“符”,挡一挡来自竞争对手的煞气。刘志军就这样,弄“靠山石”,重大工程项目开工都要请王林卜个吉日。有极个别的党员干部由信仰共产主义转为信宗教或邪教,参与宗教或邪教活动,有的在旅游景区庙宇大殿烧高香拜佛祖,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原则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有的为了地方或小集团的利益,不执行*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我行我素。
3、腐败跟违反政治纪律相伴相生,是一对“孪生姐妹”。对中央的决策阳奉阴违的人,“信风水不信马列”的人,“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的人,往往都会违反政治纪律。从我们查处的官员腐败案例可以看出,他们中极大多数人既违反政治纪律,又腐败。如,薄熙来、王立军、刘志军、李春城等等都是这样。
4、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这是一种常见的表现。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上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欺上瞒下,欺骗组织,欺骗群众;有的不信守服务承诺、廉政承诺,群众投诉多,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方面弄虚作假;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重大事项决策,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有的农村党员和流动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脱离党组织,不缴纳党费,无人管、无人问,更谈不上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管,个人自由主义泛滥。
5、道听途说,编谣传谣信谣。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二、产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原因
1、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和世界观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资产阶级思想和文化思潮也随之进入,受西方分化、西化中国的错误言论的迷惑和影响,加上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和世界观改造,就会迷失政治方向,立场不坚定、政治观点发生动摇,政治敏锐性、鉴别力下降,信仰发生转变,甚至完全缺失。
2、组织生活不正常,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了一句空话。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党员干部也和大家一样,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组织生活有时也不正常,尤其是把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表功会、互相吹捧会,没有起到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用,相互监督严重缺失。如果党员干部之中有人走偏,就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只能越滑越远,对党和人民的事业的损害也就越大。
3、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监督制约缺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管理制度适应不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度的不规范不完善,监督制约严重乏力,对党员干部缺乏有效的约束。
4、组织观念、服务意识淡化,本位主义严重,自由主义抬头。有的党员干部为了局部利益,对中央和上级的政策、决定、决议,有利的就执行,利少或不利的就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保护主义。有的党员干部个性高于党性,甚至有极个别党员干部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
三、治理对策
1、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要通过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廉洁、宗旨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用*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充分认识各种政治谣言的严重危害性,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做到“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2、解决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问题。制度如渠,行为如水。渠道怎么设,水就怎么流。好的制度是保证,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要尽快形成一整套管理党员干部的完善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3、解决好监督执行问题。制度是保证,执行是关键。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就等于零。因此,我们在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党员干部的完善制度的前提下,要狠抓制度的落实,切忌制度归制度,落实归落实,形成“两张皮”,要真正让制度发挥管人管事作用,决不能让制度成摆设。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党员干部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纪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纪检部门监督作用,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
4、解决好惩处违纪和警示教育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在我们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要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不管他是谁,不管他职务高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要抓好“一案一整改”,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案例来警示教育其他党员干部,以推进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好权利和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