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组部、省委、市委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中落实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的指示要求,按照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暨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的安排部署,为促进我乡深入推进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现就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1.继续深入联系查找。9-11月,各级党组织要对仍未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进一步加大查找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确保应查尽查,全员覆盖,并对查找过程做好记录。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党员,要区分情况,及时纳入党组织进行有效管理。
2.稳妥有序进行处置。11-12月,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发〔2016〕1号)要求,对存在不合格表现的失联党员进行组织处置。
3.扎实做好党员档案规范管理工作。10月,继续做好党员档案资料的鉴别、完善和补充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员基本信息,加大党员档案室建设力度,各乡镇党委要有专门的档案室和档案柜,党员档案遗失的要按程序补办,做到每名农村和社区党员“一人一档”,该项工作务必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
4.及时总结上报情况。12月上旬前,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各党(工)委要全面梳理汇总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组。
二、关于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工作
1.全面清理排查。9月,各级党组织要对中组部明确的5类对象继续进行排查梳理,特别是对2013年以来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或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要一一进行排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排查出的对象,要会同有关部门甄别核实身份,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2.及时稳妥处理。10-11月,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排查情况和核实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3.总结上报情况。11月11日前,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各党(工)委要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将书面材料(包括受处理人员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措施、工作成效和建议等)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组。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工作
1.开展自查自纠。9月,各党(工)委要继续督促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按期换届自查自纠工作,对任期届满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清理,深入分析原因,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分别明确换届工作的责任和时间等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2.加强业务培训。9-10月,各党(工)委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1次专题培训,帮助他们熟悉和掌握基层党组织任期规定、换届流程、选举办法等基本知识。
3.全面完成整改。9-12月,各党(工)委要按照先易后难的要求,统筹安排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和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对具备条件的抓紧作出换届安排,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改。
4.强化指导检查。各党(工)委要加强业务指导,对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要选派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年底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2017年1月5日前,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工)委将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情况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统计表》一并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组。
四、关于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
1.澄清底数。9-10月,各党支部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的摸底工作,对党员是否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应补交党费的数额、申请少补交或不补交党费的具体情形等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台账。
2.督促指导。912月,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党费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注重思想引导,加强舆情管控;要定期调度情况,对下级党组织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指导。
3.健全制度。年底前,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成果,健全党费交纳登记、公示等制度,把交纳党费情况列为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形成严格规范的党费工作机制。
五、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
1.排查摸底。9月,各党(工)委要按照“五个清”的要求,即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建立党组织情况清、出资人(负责人)情况清,对所辖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
2.集中突破。912月,各党(工)委要将“两个覆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排查情况,盯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加派专门的工作力量,按照“一企一策”“一社一策”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进行重点集中突破。
3.定期调度。各党(工)委要根据要求,采取召开会议、走访调研、约谈等方式,对“两个覆盖”工作情况一月一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力争年底前“两个覆盖”工作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六、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1.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9月底前,各乡镇要完成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评估,将贫困村党组织负责人全部调整选配到位。
2.选好管好用好村党组织第一书记。9月底前,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回头看”,对没有选派到位的要抓紧选派,对需要进行调整的要抓紧调整,对应该召回的要及时召回并重新选派。
3.加强基层骨干队伍培训。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将组织贫困村村固补干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等农村基层干部到县委党校进行集中轮训,贫困村其他党员则采取由乡镇党委组织,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选派培训教师的方式进行轮训。
4.发挥农村党员致富带富作用。9月底前,各乡镇党委建立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队伍台账,并于10月8日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组。12月底前,各乡镇党委完成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5.扎实抓好贫困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各乡镇要采取“一村一策”的方式,对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确保12月底前完成整顿转化。
6.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保障。各乡镇要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保障情况摸底排查,对村干部基本报酬和运转经费未按要求发放、活动场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1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要继续加大投入,注重整合资源,突出抓好乡镇机关危房改造,推进乡镇“五小”设施和“小套房”建设,加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和美好社区建设,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
七、关于抓严抓实领导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
1.制定专项整治方案。9月底前,各党(工)委要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摸底,对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提出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的具体措施。
2.着力解决突出问题。10-11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进行重点整治。
3.强化督促检查。各党(工)委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级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内生活基本制度,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12月9日前,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工)委要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组。
各党(工)委要把7项重点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的检验标尺,作为今年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抓实抓细抓到位。要逐项列出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分工、细化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每项任务都能落实落地,抓一件成一件。县委组织部将对7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调度表见附件),并将调度表于每月18日(其中9月份的调度表于10月8号)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组。县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
为认真贯彻县委办、县政府办[2013]45号《关于严厉打击违法乱滥建切实做好“六个严禁”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街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八月份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乱滥建和为违法乱滥建提供帮助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两办[2013]45号文件下发后,我街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街道党工委转发了两办文件,成立了违法滥建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抽调街纪检、监察、建设、土地、司法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六个严禁”工作要求和机关职能部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土地管理员大会,对照要求全面部署我街违法乱滥建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自查自纠对象、内容、时间
1、自查自纠的对象为:街道和各村、社区公职人员、党员、干部。
2、自查自纠的内容:重点检查中共浦城县委、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委〔2011〕59号)文件明确的“六个严禁”执行情况:一是严禁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参与违法乱滥建。二是严禁村、组及个人未通过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三是严禁未经安全鉴定就入住。特别是对存在有严重安全隐患房屋,按照安全责任管理原则,各违章户所在乡镇(街道)要组织强有力人员入户做工作,告之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危害性。四是严禁违建房屋买卖交易。房管交易部门对违法乱滥建户不得办理登记和交易手续,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证。五是严禁安装各种生活配套设施。电力、自来水、广电、电讯等部门不得为违法乱滥建户办理报装手续,若违章户自行安装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公安部门不能办理门牌登记;邮政部门不能安放邮箱。六是严禁办理各种证照。工商、税务、卫生监督、质监、安监等部门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办理相关经营证照。
3、自查自纠的时间:从2013年8月1日起至30日,为期一个月。
三、自查自纠的方法步骤和措施
1.动员发动。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违法乱滥建自查自纠大会,认真学习查处违法乱滥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宣传政策规定,安排部署工作。
2.开展自查自纠。各村组织填报《村、组及个人违法占地和非法买卖土地自查表》。街道机关组织填报《浦城县城区内公职人员违法建设自查情况登记表》。自查自纠重点对象单位和个人还需如实填报《机关、国有企(事)单位人员为违法乱滥建户违规办理相关证件手续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为违法乱滥建户违规办理相关证件手续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
3.收集汇总,撰写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全街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填报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参与违法乱滥建自查登记表》汇总后上报县监察局。《村、组及个人违法占地和非法买卖土地自查表》汇总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对自查自纠登记表进行汇总(填汇总表)。其中,无违建行为的自查表由各单位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备查;存在违法建设问题的自查表,由街道汇总(填汇总表)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附自查自纠登记表于9月6日前报县效能办。
4.认真整改。对查摆出来的和平村大路组1997年6月买卖大洋坟林地1800多平方米的问题,街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已介入,认真进行了整改
太康县毛庄镇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我镇把落实6项重点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一项一项促落实,下面我就基层党建七项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
4月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以来,我镇成立了专题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安排。要求各支部按照上级文件认真进行筛选清理。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核实信息,完善支部党员管理台帐;二是对近年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情况进行了排查;三是对没能取得联系的党员及时联系。第一阶段集中排查,有26名失联党员。经过各支部努力,现在已全部取得并有效管理。
二、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排查清理情况
全镇经排查没有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人员。
三、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情况
10月27日、镇党委召开换届动员会人,然后对工作区区委书记和包村干部进行了为期3天的换届政策培训。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选举,每一个流程都留下影像资料,做到可倒查、可追责。截止12月25日24个行政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5月底,镇党委开始换届、选举出新一届毛庄镇党委委员9名。
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情况
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自下而上、自上而下进行核查。通过对照各党委党员花名册、党费核定表,党员工资表、党费证和未交党费情况说明,确保党费收缴不缺不漏、应缴尽缴和按时足额上缴。建立长效机制,对缴纳时间、方式、标准、进行规范。
五、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全镇共确定5个贫困村,2018户(6542人)贫困户。
一是选派好扶贫干部。
二是因村施策、选好帮扶项目。如魏湾行政村推广大棚蔬菜扶贫,叶庄行政村推广种植莲藕和黄金瓜为主的特色种植扶贫,前凡行政村推广以养殖肉鸭、肉鸡为主的养殖扶贫,陶母岗行政村推广建筑装修业为主的技术扶贫,小刘庄行政村推广种植中药材扶贫。
三是抓好扶贫资金的筹措和使用。镇政府筹集60万元扶贫资金投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镇共落实扶贫小额贴息贷款60多户。将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资金向贫困户倾斜,探索形成“政府+银行+保障救助+社会人士捐赠”的扶贫模式,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扶贫刀刃上。
四是因户制宜、制定帮扶措施。利用提供公益岗位安排就业,通过五保、低保政策兜底,通过医疗救助扶持,协助贫困生申请补助,助学贷款,利用地理优势安排到产业集聚区就业,免费技术培训促其就业,落实雨露工程培训各种技术人员等形式进行帮扶。截止2015目前,全镇脱贫率已达91.3%,精准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
一是以“学”为基础,做到“全面”、“灵活”。采取定期集中学习、领导讲党课、聘请党校高级教师讲课、党员自学评比和流动课堂,两学一做“微党课”、“微视频”等形式。全镇29个党支部开展各类学习活动200多次,利用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0余条,发放学习资料960余套,设置学习专栏53多处。
二是以“做”为关键,做到“精准”、“务实”。在镇政府和基层站所中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活动。在夏秋两季秸秆禁烧中,我们在镇政府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为了一片蓝天、我们日夜蹲守”活动。全部党员佩戴党徽、竖起党旗、吃住在一线。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先锋作用,组成“三老禁烧服务队”开展禁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