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日前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2017年前,建立起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政策保障机制,到2020年,力争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根据实施办法,陕西省将统筹实施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质量。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特岗教师计划,适当扩大乡村教师招聘规模。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扎实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
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职称(职务)评审中对乡村教师不作外语、计算机成绩(外语、计算机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
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