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教育系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

更新时间:2023-07-20 14:05:39文/高考志愿库

今天,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在青岛16中学设立分会场,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张锡科与市普法办副主任刘澜等参加活动,领导干部一起与师生同步跟读,并听取了法律顾问对宪法的解读,观摩了16中学以学习《宪法》为主题的班会。

据了解,青岛市将每年12月份确定为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作为创新和改进法治教育的有利契机,开展系列活动,提升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校园。一是开展“法律专家讲宪法”活动,强化法制教育力量,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律顾问走进校园开设宪法教育课,让法治专家讲法、释法,提升学校法治教育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晨读、“法律在身边”征文比赛,举办“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还是道德”等专题辩论赛和主题班会,创新法治教育形式,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学生参与到宪法学习活动中,畅谈学法心得体会,实现了法治教育与德育的有机结合,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养。三是开展师生“网上学宪法”活动,丰富法治教育载体,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扩大宪法学习参与面,广大教师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远程研修平台,参加宪法专题辅导培训;全体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加全国青少年法治知识学习网络大赛活动。四是开展“宪法教育进校车”活动,积极发挥温馨校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学生亲自制作手抄报等,将宪法、法律知识用图片、文字等形式装饰在校车内部,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氛围,让学生耳濡目染,接受法治教育。

今天,青岛市教育局提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作为近期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部署落实,做到全体知晓、全员参与,密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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