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时尚的赏识之外,适时还要教育惩罚。随着新课改的推进,“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以及“尊重学生,善待学生,赏识学生”、“爱心教育”、“激励教育”已成为共识,成了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教育中的一切惩戒性教育几乎都遭到反对或冷落,“惩罚”二字更成了教育中不可触及的“高压线”。学生生活在老师精心维系的蜜罐中。这种“只放糖不放盐”的教育真能达到素质教育的效果吗?作为教育方法,本就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的,都具有同等的教育功能。只是一味地赏识而没有惩罚,学生永远被人以赞许的眼光和成功的喜悦包围着,充满优越感,就会感到飘飘然,过于自信,不知道挫折和失败,很难接受有时挫折带来的打击。如同从不经历风雨的温室花朵,不知在将来复杂和现实的社会上生存能否经受住磨练?当然只有一味地惩罚而没有赏识,学生就会丧失信心,感觉终日见不到阳光。这些都是瘸腿的教育。如果把表扬、鼓励、赏识当作施肥浇水,那么,批评乃至惩罚就是剪枝、除虫。惩罚就像冷水浴,恰当的冷水浴会增强身体的抗病能力,不当的冷水浴才会使人感冒。赏识和惩罚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其实今天我们大多看到的是惩罚产生的负面效应,然而惩罚运用得当就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在高呼赏识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是要明确:赏识之外,还有一种教育手段,它的名字叫惩罚。
5.国内外教育家并不讳言惩罚教育。在西方,夸美纽斯曾经在他的《大教学论》中专章论述过纪律问题。他一方面不希望“学校充满呼号与鞭挞的声音”;另一方面又明确指出:“我们可以从一个无可争辩的命题开始,就是犯了过错的人应该受到惩罚。他们之所以应受惩罚,不是由于他们犯了过错(因为做了的事情不能变成没有做),而是要使他们日后不再犯。”美国德克萨斯大学教育学院的鲍里奇博士(G.Borich)在他的《有效教学方法》一书中指出,我们可以“用惩罚来减少某一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或倾向性”;“为了让丹尼呆在座位上,有两种选择??或惩罚他做额外作业,或奖励他从事某项兴趣盎然的活动”。
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学家马卡连柯也曾指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马卡连柯不仅将惩罚与学生的尊严感联系起来论述这一命题,而且在实践中也成功地实现了惩罚与尊重的统一。
著名青少年教育专家、《少年儿童研究》主编、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语出惊人:教师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
爱学生,就要为学生的终生发展负责。对于有碍学生健康人格形成的不良习惯、错误言行、甚至有悖于社会公德乃至触及刑律的恶劣行为,学校和教师有义务更有责任对其进行适当的批评和惩罚。作为教育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手段,教育需要惩罚。而惩罚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克服缺点,纠正行为。孩子犯错,正是教育的最佳时机,惩罚教育自然少不了。犹如一棵正在生长期的小树,如果走了形,长歪了,不予以及时矫正,就不可能成为有用之材。但这种矫正必须适度,必须讲究方法。特别是现在新课程背景下的惩罚不应该是冷冰冰、硬邦邦的纯制度式的,而应该是充满人性关怀,让学生顺畅接受并对教师心怀感激的惩罚。批评与表扬共用,赏识与惩罚并存,这才是科学的教育规律。
二、教育惩罚有别于体罚:
教育惩罚是指以教育为前提,以惩罚为手段,以不损伤学生的身体为原则,以不再出现要罚的行为为目的,教师对学生的不良思想行为给予约束或否定性评价,并采取一定措施使学生改正并内化为其自觉约束力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方法。教师是学校教育惩罚的具体执行者,可以对问题学生训诫、斥责、惩罚性值日、惩罚性更改作业、取消某项权利等。教育惩罚在行使过程中兼具有教育与制裁的双重性质,目的在于教育和戒除,而非单独的惩罚。
虽然教育惩罚和体罚,他们的在字面上看似区别不大,但他们的区别正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惩罚与体罚、变相体罚无论在目的、方法、效果上都有本质的不同。
性质不同:教育所必需的处罚来自于学校的的规章制度,来自于法规,其根本目的不仅是为了简单地制止某种错误的行为,更是为了帮助学生深刻认识错误并形成正确品行,以此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水准。只要学校或教师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处理得合理合法,不致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都应是合理的。而体罚则往往发生于教师自己的情感化,它很可能是一种主观的、超越法律限度的不当行为。惩罚是教育,体罚则是伤害。可见惩罚教育和体罚(包括变相体罚)的严格区别,所有的依法惩罚教育都不会有体罚。在教育中,体罚这种违背教育法规的行为是必须反对的。
后果不同:因为惩罚教育是以爱为中心,立足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是让学生在老师的关爱性的批评中扬蹄奋跑。它注意学生的个性特点,是不伤害学生自尊心的春风拂面式的教育,让学生在老师关切的目光中走出错误。只要惩罚教育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寄之以望、使之受益,那我们的惩罚教育就是成功的。惩罚教育“能使学生更深刻的分析自己的性格和操行,迫使他(她)更认真的思考自己的行为,有助于锻炼他(她)的抑制能力,就是说能够抵制引诱,抑制那些破坏规定准则的不体面的行为。”(前苏联哈尔拉莫夫主编《教育学教程》)。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以直接或间接侮辱人格、损伤人体为手段对学生进行处罚的方法”,“其结果是学生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不能得到正常发育,容易形成教师与学生的对立,妨碍正常教育的实施。”(安文铸主编《学校管理学辞典》。
三、教育惩罚要讲究原则方式,追求艺术性。
再看下面的案例:数学课上教师正讲述平移和旋转这部分内容。老师发现有一个学生(老师知道他平时较活泼开朗),正交头接耳。老师暗示说再不认真听课就让他到前面平移和旋转了。后面的课上,这位学生并没改变。教师把他拉到前面,扶着双肩进行向前推动平移和旋转,同时笑嘻嘻地说着:“这是平移??这是旋转。”全班同学都笑了,他也不好意思地笑了。学生回到座位,教师补充一句:“凡能滔滔不绝的人,智商都不低,要是把精力用到学习上,效果一定很好。”直到下课,这位学生都能专心听课。
案例很好地体现了教育惩罚的原则:(1)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教育性原则。教育中惩罚的目的是教育人,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更不能意气用事,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