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宁市在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增加学生资助项目专项资金投入,实施“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富民工程”,设立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将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惠及民办三年级学生,提高市属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和师范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此外,南宁市每年还自行安排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近30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困难家庭学生资助项目,扩大普通高中助学金覆盖比例、补充中等职业教育学费资助政策和家庭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等。同时,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精准资助。针对不同资助项目和工作要求,制定家庭经济困难标准,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信息档案库,准确掌握应助学生家庭经济状况。
南宁市实施资助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积极探索大学新生资助工作新思路,创新开展“双承诺”保证书的“励志与诚信”教育活动,所有报考大学的学生在申请资助时,与学校签订了“双承诺”保证书,领到资助款的学生都要按时到录取的高校报到,并把入学交学费的发票复印件寄回原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
“绝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近年来,南宁市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学生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社会资助不断扩大。2009年至,南宁市共计投入助学(奖、贷)资金22.37亿元,受惠学生达239.0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