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安全监管存在严重漏洞。当地落实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日常监管及安全检查不深入,未能发现非法营运车辆长期超员接送幼儿、横穿未验收道路行驶等严重安全隐患;没有建立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举报平台;幼儿园年检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审核潮水四村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对幼儿园园长的安全培训力度不够,未有效教育幼儿家长拒绝、抵制非法营运车辆。
根据调查,专项督导组提出意见:一是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迅速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把校车资质审查和检验、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关,建立并运行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加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规范管理,确保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营运安全。二是落实政府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机构,落实定期协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方便中小学生和幼儿就近入学;加强对民办办学机构的管理,严格规范其办学行为;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与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
在接到督导组关于蓬莱市“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的反馈意见后,山东省教育厅对照意见进行了认真反思和总结,深刻分析和总结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强化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等三条举措,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幼儿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