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规定,为了鼓励教师中途接班,除对接学业成绩最差班级有特殊规定外,对接其他班级的教师也作出了相应规定:接班一年后与接班前的最后一次考核结果比,进步幅度较大的,除表彰为教学工作特殊贡献奖外,均可表彰为优秀教师。
此外,学校每年都有极少部分教师因为身体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安排工作时需要学校照顾,不能满工作量上岗,这部分教师如果评上优秀教师就会影响到大家的心态平衡。为此,学校作出了“不满工作量的教师不允许评综合荣誉、只允许评单项荣誉”的规定;对于超工作量的教师,除按规定考核外,另外再加考核分,表彰为教学工作特殊贡献奖;对于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教师,一律不得表彰为优秀教师。此规定一出台,立即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教师节表彰会上,在宣读名单前,我们首先宣读了关于表彰优秀教师的七条标准,目的是让大家明确评选的标准和要求。表彰会后,我们又积极回应少数教师的正当诉求,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制定了有关表彰的补充规定,追加了名额,理顺了教师的心气,搬开了堵在这部分教师心中的石头,让大家心情愉快地投入到新学期的工作之中。
作为教师,谁都不愿意落后。教师群体的情感需求特别强烈,尤其是在教师节表彰会上表现得更为明显,作为管理者不可忽视。学校管理既要有对工作标准、工作质量的要求,又要有对价值观、思想觉悟、工作态度的引领。“管”往往是刚性的、显性的、严厉的,“理”则是柔性的、隐性的、宽容的,只有刚柔并济、宽严相济的管理才是真正走心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