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评分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 27分
硕士 24分
本科 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见附件一 )
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见
附件二)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 大
学生“挑战杯”赛等国际性或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