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章登记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3-07-17 09:04:32文/高考志愿库












办件模式: 预约件
审批事项: 公章登记
事项编码: 100107N038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浙江省印章刻制治安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单位或者机构,依法取得设立的批准文件、登记证书,本省对公章实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1、金华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印章审 批登记单
2、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3、上级主管部门成立文件(批文)
4、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无)
5、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登记证书》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8、受托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9、主管部门刻章证明、民政部门刻章证明
10、需刻单位刻章证明
11、金华日报社等报社广告部遗失声明作废的广告证明(公章遗失重刻)
12、已损坏的公章(重新刻制申请时是当场缴销还是自行封存销毁)
13、市、区建设局备案证明(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大会)
14、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决议(监管机构)
办理流程: 个人或单位申请、手续齐全有效、当场登记录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由该单位或者机构委托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刻制。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邮寄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户政
受理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0579-82290577
监督投诉: 0579-8229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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