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模式: | 审核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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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 | 转学户口迁入申请 |
事项编码: | 100107N012 |
审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
申请条件: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生)、普通中等学校学生在学期间被批准转学,要求将户口迁入或迁往省内、省外。 |
申请材料: | 1、户口迁移审批表 2、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省内迁入或迁往省内)或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省外迁入或迁往省外),市级中专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普通中等学校学生转学) 3、本人身份证 4、户口迁出、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5、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
办理流程: | 网上申请流程: 1、迁移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婺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预审查同意快递邮件或窗口现场办理; 3、迁移人邮递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还需复印件)到办证中心 4、迁出办结邮递户口迁移证或凭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4、办证中心邮递给当事人有关证件。 窗口现场落户流程: 迁移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或落户手续。 |
办理期限: | 1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户口迁移证1元/张 |
受理部门: | 户政 |
受理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
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内 |
联系方式: | 0579-82290581 |
监督投诉: | 0579-82290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