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即可办理: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可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登记入户。
2、父母亲双方为现役军人的,可随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入户。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入户材料
1、新生儿出生证
2、本市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4、其他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领取入户卡后,需到公安局进行落户,具体查看办事流程。
三、办理流程
直接申请
相关证明材料在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同时办理新身份证需提供居民身份回执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