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父母投子女落户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3-07-22 03:10:03文/高考志愿库

  【事项名称】

  父母投子女落户

  【办理机构】

  各公安分局

  【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年满45周岁(体弱多病,已下岗或提前病退的可不受年龄限制),可到子女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

  【所需材料】

  落户申请,结婚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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