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市公安局答复: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新生儿父母可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到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
受理条件:
(一)婚生子女出生证父母信息齐全要求随父或随母落户:
1.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一方《结婚证;
3.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4.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材料
(二)婚生子女出生证登记母子信息要求随母落户:
1.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2.《结婚证;
3.母亲《居民户口簿;
4.母亲《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材料
(三)婚生子女出生证登记母子信息要求随父落户:
1.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2.《结婚证;
3.父亲《居民户口簿;
4.父亲《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材料
(四)非婚生子女出生证父母信息齐全或登记母子信息要求随父落户:
1.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2.父亲《居民户口簿;
3.父亲《居民身份证;
4.经安徽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5.非婚生育说明;
6.其他相关材料。
(五)非婚生子女出生证父母信息齐全或登记母子信息要求随母落户:
1.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居民户口簿;
3.母亲《居民身份证;
4.非婚生育说明;
5.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非婚生除外)
4.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非婚生除外)
5.婴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婴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13周岁以内申报出生入户: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填写《出生入户申请表,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后直接办理。
(2)对于以上属非婚生子女办理的出生登记,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核实情况的,应由社村民警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提供调查报告)、派出所所长审核签字后办理。
(3)14周岁以上申报出生入户按照户籍补录办理。
注:婴儿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的,为防止重复登记,申报登记时要进行网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未落户证明,出生登记结束后,派出所需在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上加盖“已出生登记”章。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