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新生儿出生入户应该随父随母。根据你的描述,新生儿应随母落在母亲单位集体户。同时,如果母亲有合法稳定住所,原则上母亲户口须迁入合法稳定住所。
办理流程
1、婴儿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并现场摄像。
注: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申请人需到场面视。
2、派出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过初审,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现场摄像,按照受理类别当场办理登记或出具受理回执后呈报材料;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需同时拍摄申报人及申请人图像。
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受理。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告知申报人。
3、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关于新生儿办理医疗保险的问题,一直是众多新晋父母的关注焦点。特别是有早产新生儿的家庭,因新生儿出现黄疸、肺炎等疾病需要入院治疗,医药费用对这些家庭来说自然是一份不小的开支。
其实,只要新生儿出生后能够及时参加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减轻家庭负担,为新生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对此,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于女士户口所在滨江街道秦潭湖社居委,经采访后得知,新生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手续办理其实并不复杂。
---首先,家长要先为新生儿办理本市户籍的落户手续,取得身份证号码。
---然后,家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本首页及参保新生儿页面复印件(参保新生儿户口页面复印两份);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一份;银行账户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新生出生证复印件一份。
---最后再携带以上材料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即可。
同时,广大父母应该了解和注意的是,新生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必须在新生儿出生30天之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如未办理只能等下一年度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