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居民新生儿落户办理是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受理办理。
办理条件
出生三个月内的新生儿落户。
办理程序
由婴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机构
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温馨提示
一、新生婴儿的姓氏可随父姓或母姓或收养人姓,具体由婴儿父母(收养人)确定。
二、登记名字时,除姓氏可保留异体字外,其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子简化字填写,不应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冷僻字,不用在名字中夹杂字母、符号、数字等。
办理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四、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