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条 件 | (一)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回乡证在大陆内地遗失、损毁或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 (二)未满18周岁的中国籍未成年人,因国籍冲突持有外国护照,不宜为其签发中国护照,需要出入境的。 【人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申请。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父母或监护人代办,7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委托别人代办。对于代办的申请,受理机关认为必要时可要求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
申请材料 |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彩色照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二)提交有效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相片检测回执及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彩色照片; (三)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1、港澳居民: 能够证明其为港澳居民身份的有关证件,无任何有效证件的港澳居民需要港澳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确认书原件或传真件。 2、国籍冲突的未成年人: (1)有效的外国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普通护照等证件; (2)出生证明;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件及父母任何一方在深圳常住的证明(常住证明是指:10年有效的深圳居住证、深圳签发的居留许可等公安机关认可的证件),父母有一方为深圳户籍居民的,无需提交常住证明。 (4)若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的,提交此旅行证; (5)最后一次入境验讫章复印件; (6)如申请换发出入境通行证,提交原出入境通行证原件; (7)如申请人出生在国外,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公民的,父母须提交在国外无定居权的书面声明。 (8)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上述材料无特别说明的,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申请表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
程 序 | 递交申请——受理申请——审批签发——制作证件 |
时 限 | 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
法律效力 | 在证件有效期内出境 |
收 ⊙ | 20元人民币 |
年审或年检 | 无年审 |
网上预约 | 无 |
网上受理 | 无 |
状态查询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