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958(全国代码)
学校性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概况:学校于1912年由清末状元、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距今已一百余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
学校坐落于上海一小时都市圈内的南通市。南通市滨江临海,经济发达,素有“江海明珠”、“中国近代第一城”之美誉,现已成为我国教育之乡、纺织之乡、建筑之乡、体育之乡、长寿之乡。
学校毕业生主要面向长三角地区就业,就业质量高、就业面广。据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学校2013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受雇全职工作的比例、对母校的满意度、就业竞争力、就业对口率、职业吻合度、愿意推荐母校给亲朋好友就读、自主创业等比例均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学校拥有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省“333工程”优秀人才、南通市“226工程”优秀人才等多名;拥有16个国家级及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现代纺织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省级建筑信息化综合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级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示范性实训基地、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通市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邮编:226007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各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3、我校对所有专业的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我校录取采取“专业清”方式。对所填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统考控制线的考生,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没有省统考的省份,则承认其它高校专业加试成绩。
6、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7、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8、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9、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10、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二、奖助贷措施
我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助学金,最高可达一万元/年。
贫困学生交通费补助:非江苏籍新生报到入学后,被我校认定为贫困生的,可凭来校车票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申请不超过600元/生的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我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贫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按照考生生源地相关政策执行。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300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连续九度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在校三年级学生经学校推荐、考核合格后可进入本二院校就读本科,也可以报名参加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进入本二、本三院校就读本科。
我校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埃迪士·科文大学、堪培门学院及荷兰萨克逊大学合作办学,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后可出国攻读本科、硕士。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公办院校标准执行。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 500元—1200元/年。
五、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4001588111,
0513-80560666、80560555、80560444(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jcet.edu.cn 招生网址:zsb.jcet.edu.cn
E-mail:zhaoshengban@jcet.edu.cn 短信平台:0513-81050054
招生微博:http://t.qq.com/ntfyzszx 招生QQ群:141841836
监察电话:0513-81050007 举报邮箱:jubao@jcet.edu.cn
注:本章程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