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学校无普通类专业预留计划;在使用艺术类预留计划(我校艺术类预留为艺术类规模的1%)时,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秉承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翻译、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设置:
学校设立多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③申请领取学校提供的免费基本生活用品;④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⑤申请其他助困类奖助学金或资助。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大连大学国际学院会计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与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是大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Southern CrossUniversity)合作开办的专业,教学实行弹性学制,采用“3+1”模式,即:前三年在国内读书,最后一年在国外读书,学生所学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方能毕业,毕业时可分别获得大连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及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颁发的商学士学位证书;若学生在最后一年无法出国,可在大连大学继续完成其本科学习,学生所学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方能毕业,可获得由大连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及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3、录取原则:
对于各省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
4、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5、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录取。
七、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门类 |
1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经济学 |
2 | 020301K | 金融学 | 四年 | 经济学 |
3 | 030101K | 法学 | 四年 | 法学 |
4 | 040107 | 小学教育 | 四年 | 教育学 |
5 | 040201 | 体育教育 | 四年 | 教育学 |
6 | 040202K | 运动训练 | 四年 | 教育学 |
7 | 040205 | 运动人体科学 | 四年 | 教育学 |
8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文学 |
9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 | 四年 | 文学 |
10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文学 |
11 | 050207 | 日语 | 四年 | 文学 |
12 | 050261 | 翻译 | 四年 | 文学 |
13 | 130202 | 音乐学 | 四年 | 艺术学 |
14 | 130201 | 音乐表演 | 四年 | 艺术学 |
15 | 130401 | 美术学 | 四年 | 艺术学 |
16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艺术学 |
17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艺术学 |
18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艺术学 |
19 | 130206 | 舞蹈编导 | 四年 | 艺术学 |
20 | 060101 | 历史学 | 四年 | 历史学 |
21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四年 | 理学 |
22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年 | 理学 |
23 | 070201 | 物理学 | 四年 | 理学 |
24 | 070202 | 应用物理学 | 四年 | 理学 |
25 | 070301 | 化学 | 四年 | 理学 |
26 | 071002 | 生物技术 | 四年 | 理学 |
27 | 082503 | 环境科学 | 四年 | 理学 |
28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四年 | 工学 |
29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工学 |
30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四年 | 工学 |
31 | 080205 | 工业设计 | 四年 | 工学 |
32 | 0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四年 | 工学 |
33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工学 |
34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工学 |
35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工学 |
36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工学 |
37 | 080902 | 软件工程 | 四年 | 工学 |
38 | 08070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工学 |
39 | 082801 | 建筑学 | 五年 | 工学 |
40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工学 |
41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四年 | 工学 |
42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年 | 工学 |
43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四年 | 工学 |
44 | 081302 | 制药工程 | 四年 | 工学 |
45 | 120602 | 物流工程 | 四年 | 工学 |
46 | 083001 | 生物工程 | 四年 | 工学 |
47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五年 | 医学 |
48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四年 | 理学 |
49 | 100301K | 口腔医学 | 五年 | 医学 |
50 | 101101 | 护理学 | 四年 | 理学 |
51 | 100801 | 中药学 | 四年 | 理学 |
52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工学 |
53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54 | 120202 | 市场营销 | 四年 | 管理学 |
55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管理学 |
56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57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58 | 080207 | 车辆工程 | 四年 | 工学 |
59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四年 | 工学 |
60 | 120902 | 酒店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61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艺术学 |
62 | 120105 | 工程造价 | 四年 | 工学 |
63 | 020305T | 金融数学 | 四年 | 经济学 |
64 | 120203KH |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管理学 |
65 | 120901KH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管理学 |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11-87403633、87403668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http://www.dlu.edu.cn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招生政策。
附件: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音乐学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课总分所得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文艺编导类别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320分(若各省最低控制线高于320分,以各省最低控制线为准),文艺编导类别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
三、美术类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专业考试分数×2.5+高考文化课总分所得的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
四、体育教育专业
辽宁省录取方法:依据招生计划,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5+体育教育专业分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方法:依据招生计划,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运动训练专业
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时,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较高者(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成绩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