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更新时间:2023-07-11 22:48:18文/高考志愿库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民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院国标代码:1440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0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院简介

  学院概况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学院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始建于1993年,由原河南医科大学副校长、离休干部刘鼎业教授担任理事长,郑州大学刘仁教授担任院长,马明芬教授担任党委书记。学院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现在校生达5600余人,22年来,先后多次被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办学单位”。2005年,我院中专部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重点中专”。2006年我院护理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省级重点专业”。2009年8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支援老区建设”先进单位。2009年10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我院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我院大专护理专业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重点专业”。我院已为国家培养三万余名优秀医学专业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

  雄厚的办学实力

  我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并聘请郑州大学医学院(原河南医科大学)、河南中医学院及省会专家、教授任课。现有专兼职教师266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及双师型教师占90%。学院各项基础设施齐全,图书馆藏书16万册,教室全部为多媒体教室,宿舍为标准化公寓配有空调等。为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学院健全了形态、功能、外总、内基、妇幼、显微镜、心肺听诊、微机、语音、电教、基护实训室,以及有教学需要的各种标本、模型、挂图等。我院一直以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医学功底、丰富的实践技能、熟练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学生为目标。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团结、勤奋、求实、献身”的校风和“敬、静、净”的三字规范全体师生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院每年都组织学生参加河南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举办的“全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并多次获得“团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每年都有一大批学生被评为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每年院党委都从学生中培养、发展和吸收一批新党员。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严格管理,以学生为本,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奖励及助学体系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标准,普通专科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每人每年,贫困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内优秀学生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广阔的就业前景

  我院一贯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工作,专门设有就业指导中心,向学生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咨询等服务,并负责推荐安置毕业生就业。由于学院位于河南省会郑州,而郑州地处中国东西部结合的枢纽地带,是国家级战略“中原经济区”的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势力强劲。2011年郑州市经济总量进入全国20强,郑州以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发展,八百多万的城市人口正为创业和就业者提供巨大的就业和发展空间,特别是新建的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到2020年至少可增加2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郑州市各级各类医院逾百家,并逐年增加,需吸纳众多医护人才。同时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及世界发达国家也大量招聘医护人才。我院已与省内外50多家大型医院和医疗机构签订实习协议,既保障了实习需求,也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在省会上学,其优势得天独厚,促使其就业无忧!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刘仁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马明芬、副院长李道南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六章 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630201

护理(高级护理)

2

630201

护理(涉外方向)

3

630201

护理(ICU方向)

4

630201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5

630201

护理(康复护理方向)

6

630201

护理(麻醉护理方向)

7

630201

护理(急救护理方向)

8

630202

助产

9

630301

药学

10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11

630406

口腔医学技术

12

650302

老年服务与管理

13

650313

健康管理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三条 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各专业学费7200元/学年,住宿费700元/学年,书费45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院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五条 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电话:0371-67898116678981186789813967898668

  电子信箱:zzhhhlzyxy@163.com

  网址:www.zyrnvc.com

  邮编:450066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西广场乘44路公交车到黄河护理职业学院(终点站)下车即到,从郑州大学医学院(原河医大)乘322路公交车到化工路口下车即到,从紫荆山乘100路公交车到化工路口下车即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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