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

更新时间:2023-07-07 08:39:19文/高考志愿库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保险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应用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应用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工程机械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工程机械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营销与策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工程造价(造价师)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试验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会计(注册会计师)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工程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汽车类(中外合作办学)(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汽车类(中外合作办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报考要求:身高:男生173cm以上,女生162cm以上;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形匀称,口齿清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身高:男生173cm以上,女生162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型匀称,口齿清楚,容貌端正,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航空服务专业报考要求:身高要求:男生172-184cm;女生162-174cm;

  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Ε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胎记;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及慢性病史,双腿无残疾,无明显内外八字。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对所有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依次录取第二、第三等志愿,各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如志愿、分数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依次按考生的语文、外语、文综合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外语、理综合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jy.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联系电话:0431-84975999

  联系人:李忠旭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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