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综合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大道103号
网 址:http://www. gztrc.edu.cn
第四条 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2263、5232273(传真)
邮 编:554300 E-mail:zjc@163.com
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领导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按当年贵州省教育厅、发改委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gztrc.edu.cn/zsjy查询。
第八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 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专业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文、理兼招。录取原则按各省向考生公布的统一划线后,以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类各专业均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体育类专业要求无肢体畸形。其中体育教育专业面向本省(贵州省)招收该专业在省内招生计划30%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