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酒店管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重点专业建设
专业名称 | 专业属性 |
酒店管理 | WTO质量认证专业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优势专业 |
物业管理(行政管家方向) |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群 |
酒店管理 | WTO质量认证专业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优势专业 |
导游 | WTO质量认证专业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导游(国际导游方向) | |
旅行社经营管理 |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群 省级特色专业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WTO质量认证专业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WTO质量认证专业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休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经营管理、茶艺方向) |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群 |
旅游英语 | 省级特色专业 |
旅游日语 |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 |
空中乘务 |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优势专业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群 中美“百千万计划”项目 |
西餐工艺 | WTO质量认证专业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
会计 | WTO质量认证专业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 |
人力资源管理 | 省级特色专业 |
营销与策划 | 国家示范性骨干重点建设专业群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五章 转学和转专业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和本人志愿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我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3.“3+2”学制的;
4.应予退学的;
5.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九条 学生应热爱所学专业,在学习过程中逐步培养对该专业的学习兴趣。同时允许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转专业,但每学年转出的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根据具体情况择优选择)。
学校可以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经学生所在系确认,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3.新生入学时,因学校录取工作原因造成现专业与本人志愿严重不符者。
第二十一条 “3+2”学制的学生允许在同一学制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准转专业:
1.休学期间、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2.第二次转专业者;
3.学业已进入第三学期及以后者;
4.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三条 转专业的时间与手续:
1.每学期的最后两周为在校生转专业申请及办理时间。新生转专业时间在报到后的两周内;
2.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学校公布有关信息后一周内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系;
3.转出系要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同意转出者退还表格;对同意转出者签署意见,并按转入专业分门别类,在三个工作日内交转入专业所在系;转入专业所在系对学生组织适当形式的考核,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后在一周内将所有材料报教务处;
4.教务处根据各系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再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5.学院未正式发文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学习并接受原专业所在系部管理;
6.学生应在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的一周内凭教务处下发的通知到转入系、教务处等相关处室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四条 转专业后,学生须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