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试有关事项
1.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2.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作通知。
3.测试方式:面试。测试分组和测试顺序由抽签决定。测试重点包括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等,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具体内容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特长展示(在特长展示环节中,考生除钢琴以外的所需考试用品请自备)。
4.成绩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分。
5.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六、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17年高考浙江省普通类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本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专业相一致,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