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生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0日前在浙江海洋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二)综合素质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时间:4月11日?12日,浙江海洋学院长峙校区(舟山市临城新区长峙海大南路1号),具体安排将提前在招生网公布。
2.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潜质为主,主要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创新创业能力。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学校专家工作组组织成立各考场面试专家组,考生按所抽到的面试顺序号依次入场面试,面试时长控制在每人20分钟以内(不含备考时间10分钟/人),面试分自我陈述、必答题和自由问答三个环节进行。
3.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4.成绩查询:考生可以登录浙江海洋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jou.edu.cn/)首页,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输入要求字段查询。
(三)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和确定。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入围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分文科、理科)划定入围名单,其中入围分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计算形成。最终入围考生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倍。凡入围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信息,在浙江海洋学院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