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州师范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湖州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建立竞争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同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在相关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与转入专业相关的文章或作品、成果或发明获得国家或省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学习成绩良好,累积平均学分绩点列全班前50%者;
3.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适宜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者;
4.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学习成绩不理想,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可降级转专业。
第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2.招生时为定向招生者;
3.低批次录取申请转入高批次者。
第三章 转专业时间与程序
第四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转专业的时间为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第二学期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也可申请院内转专业;第四学期只限于学院内转专业。每个学生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五条 对符合第二条不同条款的转专业申请,考核(审核)方式如下:
1.符合第二条第1款的学生,由学生提供专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学术发明成果等),拟转入学院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面试。
2.符合第二条第2款的学生,由教务处审核原专业的学习成绩,并由拟转入学院进行书面考核(或面试)。
3.符合第二条第3、4款的学生,由学生提供有关材料(指定医院检查证明或成绩证明),拟转入学院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面试。
4.同一学科门类采用平台加模块管理模式的学生转专业,考核方式由相关学院自行决定,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程序安排
1.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10周,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情况,向教务处提供本学院各专业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同时提出考核科目(考核科目一般为1-3门)和考核办法。各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原则上在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比例内确定。
2.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11、12周,教务处对各学院转入计划名额进行审核汇总,经分管校长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各专业计划接受转入名额及考试科目。
3.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学校公布有关信息后的1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转专业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由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14周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转专业审核并组织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5.各拟转入学院根据审核或考核结果进行择优选拔,并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报分管校长批准。教务处在学期结束前4周内公布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书面通知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
6.相关学院接到学生转专业通知后,1周内通知学生到教务处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学院教务员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接受工作。转入学院做好转入学生的教学计划更新和下学期修读课程的指导工作。
7.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后,在学期结束前2周内,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到教务处办理下学期修读课程的补退选手续。
第四章 转专业后的学业要求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原专业所修课程取得的学分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可以冲抵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转入前后基本要求差异较大的课程必须补修;其他已修课程学分可以列入任选课学分。具体实施需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学分审核表》。
第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修读,必须完成其规定的必修课程和最低学分要求方可毕业。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已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考试。若出现违纪等情况,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十条 专科学生的转专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湖州师范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数学类 | 本科 |
2 | 小学教育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教育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