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云南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云南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云南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加强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生管理规定》和《云南民大学关于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申请自由~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3、学生修业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4、各专业转出或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5、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门类。
第二条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有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2、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4、平均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平均成绩达78分,的学生。
第三条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确有专长指: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著作~或拥有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发明、创造,
,2,参加过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国家、省级学科竞赛并获二等奖以上,
,3,有其他能证实申请者转到拟转入专业能进一步发挥特长的事实材料,
2、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1必须经过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转专业,
3、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2、招生时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处于休学期间的,
6、申请提前毕业的,
7、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8、应予退学的,
9、无正当理由的,
10、学校认为不宜转专业的。
第五条申请转专业时间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每年5月第二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在放假前答复~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第六条转专业按下列程序办理
1、在学院范围内转专业: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有家长意见、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教学秘书填写《云南民族大学转专业审批表》,一式
三份,~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成绩审核~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批准。
2、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
转出学院: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有家长意见、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教学秘书填写《云南民族大学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成绩审核、学院内公示并提出处理意见~将有关材料一并交拟转入学院。
拟转入学院:收到拟转入学生的材料后~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同意转入的在学院内公示~签署意见~认定可以互认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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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学分~填入审批表~并将所有材料返还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报校领导批准。
第七条学生转专业手续~应在每学年开学第一周办理。转专业后~互认学分未达到转入专业要求的~降一级学习。
第八条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时~须将其学籍档案交予转入学院。
第九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办理转专业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十条转专业学生从转入学年起~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一条实行按类招生的专业~按《云南民族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有悖~以本《办法》为准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国家特色专业:非通用语种群(越南语、泰国语、老挝语、柬埔寨语、缅甸语5个语种)、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社会学
省级特色专业(5门):电子信息工程、历史学、应用化学、化学、法学
省级重点专业(12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民族学、泰语、社会学、电子信息工程、法学、文化事业管理、缅甸语、越南语、老挝语、柬埔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