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系(专业)与转学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以及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的意见》(藏教学[201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藏教学[20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藏教学[2015]11号)文件规定,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校学生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转专业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学、转专业。学生转学、转专业由学校教务处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具体情况为:
1.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2.申请转学的学生必须是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照录取院校规定报到注册并经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审核注册学籍的学生。
3.学生转学必须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之间进行,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且原则上转入专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4.学生可以按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其高考分数应达到转入专业当年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且原则上转入专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学、转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转专业:
1.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专科二年级和二次转学的。
3.由招生时所在地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4.预科、对口高职、专升本录取的。
5.执行艺体类录取文化最低控制线的。
6.招生时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普通院校转入公安院校的。
7.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
8.非西藏户籍生涯转入区内高校的。
9.因故休学尚未复学的。
10.成人类转入普通类的。
11.予以退学和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13.录取时执行折算分数线或享受降分投档政策录取的学生不予转学、转专业。
14.民办院校原则上不得转入公办院校。
1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学生申请转学、转专业的审批程序
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拟转入学校要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经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校系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由校长签署接收函。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应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学生申请转学、转专业的时间
学生申请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年7月1日-20日、12月1日-20日办理;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手续,应在每年12月1日-20日办理。
五、学生申请转学、转专业的其它要求
1.实行信息公开机制
学校对转学的政策、程序、结果进行公开;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严禁违规转学行为
(1)学校要严格规范转学工作,严禁以转学为幌子,变相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择校、择专业,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
(2)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转学中的违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3)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及违纪的,按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专业 | 备注 |
小学教育专业(藏文方向) | 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 |
英语教育 | 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 |
语文教育 | 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
音乐 | 被西藏自治区评为“高等学校音乐特色专业”建设点 |
学前教育 | 西藏自治区教育改革试点专业 |